1、绵阳城市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发展服务中心服务对象为本校在校学生。
2、来访学生需提前进行预约,并严格遵守预约时间,准时来访。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前来,需事先与中心联系。
3、心理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一般为每次五十分钟。
4、来访者需要向咨询老师坦城地表露自己,不必掩饰或伪装,来访者应把自己内心真正的困惑或咨询过程中产生的问题、感受都及时地与咨询老师沟通,以便更快更好地达到咨询效果。
5、是否开始或终止接受心理咨询都由来访者本人决定,咨询老师只能提出建议,无权强硬要求。相应地,随意地终止给咨询带来的不良影响也由来访者本人承担。咨询过程中,若对咨询方向或方法有异议,可与咨询老师进行必要的讨论并修正。
6、保密是心理咨询的工作原则之一,也是职业道德的集中体现。来访者的个人信息及咨询的相关问题不会被随意谈论,来访者的信息登记表不会被带出咨询室之外的任何地方。一般地,来访者是否接受过咨询以及咨询的内容都不会被透漏给其他人。但下述几种情况除外:(1)来访者出现自我伤害或伤害他人的倾向。有必要通知来访者辅导员、父母以及相关人员,以采取必要的措施。(2)来访者的问题涉及法律责任,如有必要,咨询老师应将信息资料呈交有关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