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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咨询室规章制度

发布日期:2024-10-16    作者:         点击:

一、咨询室值班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到岗、按时下岗。

二、咨询老师接待来访者时,必须热情周到,想人所及。

三、咨询老师在咨询或者辅导时,须学会倾听,做好记录。

四、咨询老师在分析问题时,要做到客观、仔细、耐心。

五、咨询老师要及时整理来访者的材料,并做好分析与总结。

六、咨询老师要为来访者严守个人秘密,违者后果自负。

七、咨询老师若不能当时解决问题,须查阅相关资料后再行约定时间解决。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八、咨询老师在一定时期内要将咨询或者辅导情况归档,备以后查阅。

九、咨询老师遇到确有心理问题严重到精神问题者可介绍到他处就医。

十、咨询测量用表由咨询室统一管理使用,不可外借。

十一、咨询老师要遵守管理制度,爱护室内公共财产,严格要求自己,做到爱室如家。

十二、对非工作人员,非咨询老师要阻挡入室。工作完毕,关好门窗、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十三、来访者应秉着三“诚”态度即:“诚实”、“诚恳”、“诚心”。不得以玩玩的心态来对待。

十四、来访者在接受咨询老师的辅导过程中,应该虚心认真地和咨询老师进行交流,讲述自己即将或者要面临的困惑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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